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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3-06 13:57:55
  • [发布日期] 2026-03-06 13:57:55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中国公布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广交会、服贸会等展会
2026-03-06 13: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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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3月5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5日公布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办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以及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服贸会)。

  上述三部门明确,对“十五五”期间举办的广交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继续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为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免税销售额度由按年度计算调整为按每届展会计算。

  三部门明确,对2026年至2030年期间举办的中国—蒙古国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国际藏毯展区)、中国—亚欧博览会,以及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继续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适当扩大各展会的免税展品类别及免税销售额度。

  三部门还明确,对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继续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完)

【编辑: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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