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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3-06 16:21:12
  • [发布日期] 2026-03-06 16:21:12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全国两会)刘晓青代表:建议使用医保基金个人账户支付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
2026-03-06 16: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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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3月6日电 (朱莹)预防接种是最经济有效的疾病预防手段。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刘晓青建议,国家层面加强统筹,明确政策导向,支持并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个人账户支付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刘晓青。受访者供图

  刘晓青认为,当前,中国仍有多种预防重要疾病的疫苗,如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等,属于需公民自费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受价格等因素影响,其接种率普遍偏低,难以形成有效的人群免疫屏障,不仅使人民群众面临本可预防的疾病风险,也增加了全社会的长期医疗负担。

  “将部分经科学论证、成本效益显著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是盘活存量资金、拓展账户功能、推动医保从‘保治疗’向‘促健康’延伸的创新举措。”刘晓青说。

  刘晓青建议,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等部门,明确政策定位与制度破局路径,推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适应性修订,为将符合条件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扫清政策障碍。

  一方面,采取循序渐进的推进策略,科学制定支付范围与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成立由医保、疾控、临床、经济学等多领域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定期对疫苗证据进行评审,根据疾病谱变化、疫苗技术发展和基金运行情况,对支付目录进行动态增补与调整。

  另一方面,优化支付与结算流程,提升服务便利性。刘晓青建议,全面实现家庭共济支付,最大化发挥家庭互助共济功能;推行便捷的“一站式”结算,推动医保信息系统与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在符合资质的定点接种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接种—记账—个人账户结算”一次性办结;探索与集中采购政策协同,将纳入个人账户支付的疫苗,同步纳入国家或省级集中采购范围,利用“量价挂钩”原则切实降低疫苗价格,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购买力和保障效率。(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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