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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3-11 20:04:30
  • [发布日期] 2026-03-11 20:04:30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江苏实施“托苗计划”为困境儿童提供托养照护服务
2026-03-11 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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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南京3月11日电 (记者 徐珊珊)江苏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残联近日联合出台《江苏省“托苗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在全省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提供养护、康复、特教等服务。

  根据方案,“托苗计划”服务对象为3周岁至16周岁、具有江苏户籍、有意愿且经评估适合托养照护的困境儿童,主要包括残疾困境儿童和存在中、高监护风险的困境儿童两类,其中优先安排困境孤独症儿童。

  在服务内容上,项目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日间照料、委托照护、康复训练、特殊教育、技能训练、家庭照护康复技能培训等四类服务。江苏明确2026年将为不少于800名符合条件的困境孤独症等儿童提供托养照护服务,服务时长每人不少于30天。

  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步骤,江苏各县(市、区)民政局将组织摸底排查,联合教育局、残联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申报引导。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对申报拟入院的困境儿童开展全面评估,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服务范围。针对不同类型困境儿童需求,服务机构将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开展动态评估,提供相适宜的受托养育、康复、特教、心理健康关爱等服务。

  在保障措施方面,民政部门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教育、残联等部门的协调沟通。2026年至2028年,江苏省民政厅将根据各地摸底排查结果测算项目经费需求,并给予相应补助,同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经费管理、提升服务质效、引导社会参与等具体措施,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完)

【编辑:付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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