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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3-11 17:07:29
  • [发布日期] 2026-03-11 17:07:29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国防部介绍《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人员证》有关情况
2026-03-11 17: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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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11日电 3月11日下午,国防部新闻局副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蒋斌大校就近期涉军问题发布消息。

  有记者问,经中央军委批准,全军自3月1日起制发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人员证》。请进一步介绍有关情况。

  蒋斌表示,关于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人员证》,我想重点作两点说明:一是功能作用。它是预备役人员统一、规范、权威的身份证明,无论是战时应召参战,平时被召集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还是依法依规享受有关福利待遇、抚恤优待等,这本证件都是最有效的凭证。二是发放对象。从以往仅面向预备役军官发放证件,拓展到预备役军官、预备役军士和预备役兵。以往制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军官证》即行废止。需要指出的是,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颁布施行后,按新的规定程序选拔补充服预备役、并授予预备役军衔的预备役人员才予以核发证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人员证》的推出,是我国预备役制度走向规范化的重要一步,它既是献身国防的荣誉象征,也承载着“若有战、召必回”的使命责任,必将有效强化预备役人员的服役意识和身份认同,激励他们积极投身练兵备战,为建设强大国防、维护国家安全贡献力量。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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