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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3-12 16:27:23
  • [发布日期] 2026-03-12 16:27:23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如何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代表委员开出这些“药方”
2026-03-12 16: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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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3月12日电(赵方园 梁小燕)“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就医用药需求”是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明确要求。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来自全国医疗机构、医学院校、科研院所的医疗健康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聚焦医疗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法治完善与体系优化等关键议题建言献策。

  随着医疗技术快速发展,医疗器械在疾病诊疗中的技术复杂度和应用深度显著提升。报告显示,全国二级医院以上有近10万名医学工程人员承担着医疗器械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重要职责。然而,长期以来这一群体缺乏全国统一的专门职称评定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智库)研究员孙洁指出,目前国家层面尚无针对医学工程人员的统一职称序列和评定标准,各地多以自行探索或临时性政策应对,存在评价标准不统一、职称评定通道不畅、晋升空间受限等问题;大量高学历、高技能的医学工程人员长期停留在低职称或无职称状态,不利于专业队伍稳定与发展。同时,这种碎片化状态直接导致职称互认困难,跨区域职业流动受阻,制约了全国医学工程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她建议,在“十五五”期间建立国家统一的医学工程人员职称评定体系,设立“临床工程师”职称序列,将其作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第五大类别,与“医师”“技师”“护理”“药师”系列并列,并构建能力导向的职称多元化评价体系,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目前,药师队伍的管理呈现一种被称为“双轨制”的格局。从业药师主要分为两类:在医疗机构(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提供服务的“卫生系统药师”,以及在药品零售企业(如社会药店)工作的“执业药师”。

  “我国现有药师队伍规模可观,但两套管理体系并行的状况已经持续多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白塔寺药店总药剂师张海鸥指出,医疗机构药师归口卫生系统,社会药房执业药师则遵循药监部门规定,两套体系在准入标准、继续教育、职责定位上存在差异,导致资格互认壁垒高、人才流动难。

  在她看来,更核心的问题在于药师在日常工作中权责不够清晰。处方审核、用药指导、临床治疗协同、医保控费……药师的专业价值贯穿多个环节,但在实际工作中,他们的角色边界却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撑。

  为此,张海鸥建议尽快出台药师法,以立法为契机统一药师管理体系,明确医疗机构和社会药房药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处方审核权、用药干预权、药学服务提供权等。同时,构建贯通融合的职业发展体系,建立分层培养、职称晋升与继续教育的互认机制,“让药师无论在医院还是在药房,都能找到清晰的职业路径”。

  除了制度层面的“双轨制”难题,人才的学科培养同样亟待破题。

  张海鸥认为,“当前学科发展与临床实践要求脱节,中医药大学现有中药专业培养人才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日益增长的中药药学服务需求,中医药蓬勃发展需要中药临床药学的保驾护航。”

  对此,张海鸥提出在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增设“中药临床药学”专业,以培养既懂中药学又具备临床药学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提升中医药合理用药和安全监测水平。

  在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方面,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认为,要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与评价制度。将中医药经典教育与临床实践能力培养作为院校教育的基本要求予以明确;完善师承教育制度,明确其法律地位与规范要求;建立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完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在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的同时,如何发挥专家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事业?

  张伯礼建议,强化支撑保障,健全常态化运行与多元投入机制,并完善激励机制,激发科技工作者科普内生动力,建立科普成果纳入职称评定与绩效考核的刚性约束机制。此外,还需强化数字赋能,构建全媒传播与智能服务新格局,搭建专家科普资源共享平台,推动优质科普内容“一库汇聚、一站共享”,从源头避免同质化、低层次重复建设。(完)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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